// 维基 · 综述 · 2026 年 9 月
境外AI监管
文章草稿。规范状态截至 2026 年 9 月;境外法律的适用阶段应在决策前对照官方文本核对。
供讨论的草稿。境外制度的描述是面向出口公司的地图,而非对外国法的法律分析。
简短回答
世界上已形成三种模式。欧盟通过了按风险分级的横向立法——义务严格、罚款高昂。中国纵向监管:对生成式服务和内容标注设强制规则。美国依靠州法与行业规范,没有联邦统一标准。俄罗斯路径是以宽松要求换取发展(俄罗斯监管地图)。面向海外用户的企业,应核查标识规则如何适用于其角色、产品及内容传播方式。
欧盟:《AI法案》
欧盟条例2024/1689于2024年8月1日生效。AI Act分阶段适用,各条款的日期不同。第50条针对特定角色和使用方式规定透明度义务,并非要求对所有AI内容采用相同标识。产品面向欧洲用户时,应分别判断地域适用范围、企业角色及具体功能对应的义务。作出决定前须核查适用的修订与期限。
中国
两个层面:生成式AI服务规则(2023 年)规定服务提供者义务;2025 年 3 月通过、2025 年 9 月 1 日与国家标准 GB 45438-2025 一并生效的合成内容标注措施。要求严于欧洲:标签是双重的——对用户可见并隐藏于元数据或水印——且对文本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一律强制;生成器和分发平台都要负责——包括以境外工具创作的内容。
美国
没有联邦层面的AI法。监管由各州拼装:到 2026 年春,45 个州有超过一千五百项AI法案在审,浪潮已从告知义务转入“第二代”——算法审计、报告、反歧视要求。综合性法律有科罗拉多(CAIA)、加利福尼亚、伊利诺伊、纽约(本地招聘法);联邦 AI Labeling Act 尚未通过。实践含义:要求取决于经营所在州和行业,没有统一标注。
比较与结论
| 法域 | 路径 | AI内容标注 |
|---|---|---|
| 欧盟 | 按风险分级的横向条例 | 取决于角色、使用方式及第50条的适用规定;期限须另行核查。 |
| 中国 | 行业措施+标准 | 强制,双重标签(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) |
| 美国 | 各州与行业,无联邦标准 | 零散(州法) |
| 俄罗斯 | 支持AI的法律 | 自愿;平台义务是提供工具 |
- 内容出口:分别确定欧盟和中国规则的适用性、企业角色及所需透明度措施;相同的技术标识不能替代法律判断。
- 供应链: 美欧客户会把自身要求传导给供应商——俄罗斯厂商会被问及是否符合其制度。
- 动态: 大量倡议在推进中(从美国联邦标注法到欧盟委员会新法案)——地图应在决策日重新核对。
核查具体产品在目标市场的要求是以下业务的任务: 产品权利与风险业务.
部分论点的来源
本来源列表仅涉及所列问题,并不代表已对全文完成法律审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