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/ 维基 · 分析 · 2026 年 9 月
2026年的数字法:概念与新法律
“数字法——2026”继续教育课程讲义(专题1)。规则以2026年9月为准;具体情况的评估取决于其情节。
简短回答
在俄罗斯,尚无作为独立部门、拥有自身法典的“数字法”——对实务而言这并非关键。法律上有意义的是另一个测试:你们的关系中是否出现了先于民法典一般规范适用的特别规范、登记册或特别程序。若有——你在“数字”制度下工作;若无——只是新包装下的一般规范。
三种概念进路
- 独立法律部门 ——信息法已发展为拥有自身调整对象的部门;支持者期待法典化;
- 综合性制度 ——既有部门内的贯穿性规范:民法典、第149-FZ号《信息法》、第152-FZ号《个人数据法》、专门法律;
- 数字环境法 ——不是部门而是环境:相同法律关系进入新渠道,如同“医疗法”或“建筑法”。
对交易或争议而言,标签之争不解决任何问题——起决定作用的是“简短回答”中的测试。
已经生效的2024–2026年新法
- 关于人工智能的第243-FZ号联邦法律 ——自2026年9月1日起:10亿参数以上的模型获得“计算机程序”制度与地位;责任按一般规定承担;
- 关于平台经济的第289-FZ号联邦法律 ——自2026年10月1日起:数字平台制度、对参与者的义务、争议程序;
- 第420-FZ号联邦法律 ——自2025年5月30日起对个人数据泄露按营业额罚款:首次最高1500万卢布,再犯按营收1–3%、上限5亿卢布;
- 机器可读授权书 ——联邦税务局统一技术,通过其区块链平台交换。
数字卢布
强制推行阶段——2025年7月23日第248-FZ号联邦法律:自2026年9月1日起系统重要性银行向所有客户开通数字钱包,年营收超过1.2亿卢布的商户必须接受数字卢布;自2027年9月1日起门槛降至3000万卢布(须有收单);至2028年9月义务扩展至所有银行。
法律性质——2023年7月24日第340-FZ号联邦法律:第三种货币形态、俄罗斯银行的债务、一比一比价。钱包经运营银行开立,但既非账户亦非存款——存款保险不覆盖。操作为终局且不可撤回。
给律师:审阅合同中的结算方式条款;针对不可撤回性预设返还情形(解除合同、错误付款);记住:可以要求商户接受数字卢布,但不能要求客户以之支付。
数字货币与数字权利:第282-FZ号联邦法律
2026年8月4日《数字货币与数字权利法》(主体部分自2026年9月1日施行)重构加密资产市场;第259-FZ号数字金融资产法将逐步失效。
市场如何运作:交易须经交易所、经纪商与受托管理人;托管由数字托管机构承担;兑换由兑换机构进行(月超过350万卢布即须持牌)。公开发售仅限大型币种:两年市值不低于5万亿卢布、日均成交不低于1万亿卢布。个人与非合格投资者须通过测试、接收风险提示并受俄央行限额;向非托管地址转账达10万卢布、向第三方转账达30万卢布,须经48小时“冷静期”。
自2026年9月1日起禁止:将数字货币与数字权利作为支付手段或对待给付接受于商品、工作、服务。例外:挖矿报酬与居民对非居民的对外贸易合同结算。“加密货币支付”广告被禁止;自2027年7月1日起银行将拒绝向“未获授权收款人”的转账。
给律师:境内以加密资产结算的合同属禁止结构;应起作用的是对外贸易条款。宪法法院2026年1月20日第2-П号裁决确认:数字货币持有的司法保护不以申报为前提(挖矿者申诉)。自2027年5月2日起个人须就境外系统中的操作向税务机关申报(第283-FZ号联邦法律);针对法人的最高100万卢布罚款正在酝酿。
人工智能:第243-FZ号联邦法律
10亿参数以上的大型基础模型在法律上属“计算机程序”;引入“主权”与“国家”模型地位;生成内容标识与数据训练例外(第8–10条)自2027年3月1日生效;过渡期至2032年9月1日。人工智能无法律人格:责任按一般规定发生(第11条)。详细监管地图见文章 《俄罗斯人工智能监管地图》.
结论
2026年的数字法是针对新客体与新行为的一组制度:三种形态的货币、经许可中介的代币、对参与者负有义务的平台、具有地位标签的模型。标签是次要的;价值来自及早识别特别规范。